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 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此处隐藏12322个字……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后勤总务方面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10.质控科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质控科归口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控科汇总。
2)质控科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定期组织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讨论,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并上报院领导提供决定实施意见。
3)医院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
(十)上报流程:
1.发生或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同时利用我院OA平台“医院不良事件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警告事件(Ⅰ级)、不良后果事件(Ⅱ级)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事件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事件(Ⅲ级)、隐患事件(Ⅳ级)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事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和电话上报相关部门。
2.接受报告部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照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学部;输血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输血科;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后勤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后勤部;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食品安全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营养科;职能科室归属不明的事件上报质控科。
(十一)奖惩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由分管部门根据事件促进质量改进价值进行审核,报质控科制作奖励报表。
经审核合格,每起不良事件奖励上报人10元。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率,纳入科室质管员评价及年底科室质量评分范畴。
3.每年度以科室为单元,运用PDCA管理工具对不良事件实现流程再造,经评定有效,参照海医二院[20xx]95号文给予奖励。
4.科室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总结分析,认真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纳入科室质管员评价加分范畴。
5.Ⅰ、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属于必报事件,如发现漏报、瞒报,按照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对责任人及责任科室做相应处罚。
6.已构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打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时间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允许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记性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一句,也不作为对设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一句,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和公式,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可是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手机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只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
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可是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奖励机制
1、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脊回忆决议为准。
2、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3、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8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结合中国医院协会《20xx年度病人安全目标》,特制定内一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6、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上报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